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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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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条件:

    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学生须是全日制),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返乡创业的创业者(经营主体)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市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

    补贴标准: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申请单位需连续租满一年后提出申请,注册登记3年内向补贴经办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收取费用:补贴到账总额的20%








    条件:

    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学生须是全日制),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返乡创业的创业者(经营主体)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市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

    补贴标准: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申请单位需连续租满一年后提出申请,注册登记3年内向补贴经办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收取费用:补贴到账总额的20%